NGO評估各國減排力度:中國被指“嚴重不足”,531新政竟是原因之一?
非政府組織Climate Action Tracker (CAT)根據(jù)各國減排承諾(包括長期目標和當前政策),評估各國對巴黎協(xié)定1.5℃溫度目標的貢獻是否盡力和公平,把各國國家分為了6類:1)模范國家(如果全球都達到他們的減排水平可低于1.5℃溫升);2)符合1.5℃溫升要求;3)符合2℃溫升要求;4)力度不足(導致3℃溫升);5)嚴重不足(導致4℃溫升);6)徹底不足(導致溫升4℃以上)。
按照這個評估,俄羅斯、沙特、土耳其、美國、烏克蘭屬于最不靠譜的第6類;而中國與日本、韓國、加拿大等國家同屬“嚴重不足”的第5類。真正的模范國家只有摩洛哥、岡比亞兩個國家;而印度、菲律賓、不丹、埃塞俄比亞、哥斯達黎加也還算是過得去(符合2℃溫升要求)。
那么問題來了,中國在可再生能源發(fā)展方面全球領(lǐng)先,為什么被評為“嚴重不足”?這個非政府組織CAT給出的主要理由如下:
“中國將自己定位為全球氣候領(lǐng)導者,其行動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產(chǎn)生巨大影響。中國在2017年實現(xiàn)了2020年碳強度目標,提前三年實現(xiàn)?;谥袊俜紾DP數(shù)據(jù)的CAT分析證實了這一點。如果中國在未來三年保持這種強度水平(或降低它),它將實現(xiàn)其2020年承諾的強度要素。
特別令人沮喪的是,煤炭消費量的增加使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7年達到了新高,2018年可能再次超過。根據(jù)現(xiàn)行政策,未來幾年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趨于平穩(wěn),但預計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將至少持續(xù)到2030年。
中國的2030年代自主減排目標(NDC)如果達到,將導致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水平約為144-16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,并不足以將升溫限制在2℃以下,更不用說達到1.5℃根據(jù)“巴黎協(xié)定”的要求。中國正在多個部門實施重大政策,以應對氣候變化,并旨在限制煤炭消費。中國的“十三五”規(guī)劃規(guī)定,到2020年國家能源消費中煤炭的最大比例為58%。中國排放交易系統(tǒng)預計將于2019年開始,并且還宣布了一項強制性可再生能源證書計劃,為各省單獨設(shè)定可再生能源目標。
然而,中國政府在2018年突然減少對太陽能項目的補貼,并取消了對新建燃煤電廠建設(shè)的兩年禁令。此外,中國尚未實施足夠的政策來解決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(CH4,N2O,氫氟碳化合物等)。根據(jù)目前的政策預測,2030年中國23%至25%的溫室氣體排放將是非二氧化碳排放。 ”